甘肃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兰州市考区笔试温馨提示
甘肃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将于3月15日、3月16日举行,为方便广大考生顺利参考,现将兰州市考区(含报考兰州新区职位的考生)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笔试时间为2025年3月15日,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14:00—16:30《申论》;3月16日上午09:00—11:00专业知识职位专业科目。2025年3月10日9:30至3月16日9:30期间,登录甘肃组工网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含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准考证参加笔试,证件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身份证遗失的考生,应在公安机关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三、考生应提前熟悉考点地址和交通路线,考试当日建议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避免耽误考试。开考后30分钟内,可凭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含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纸质准考证入场。开考30分钟后禁止入场,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离场。
四、考生参加笔试所需文具(中性笔、2B自动铅笔、橡皮、垫板)由兰州市考录办统一配备,考生不再携带任何自备文具。所有科目考试完成前,不得将配备文具带离考场,避免影响后续考试。
五、考生进入考场时,监考人员将按照规定使用金属探测器对入场考生进行必要检查。考生须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信息,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并按照监考人员要求,将手机取消闹铃并关机放入考场专用手机袋。
六、部分违规违纪处理情形
(一)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经提醒仍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擅自离开座位、出入考场的,将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
(二)将手机、智能手表(手环、眼镜)、蓝牙耳机、计算器等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有关设备带至座位,经提醒仍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将给予其该科目(场次)成绩为零分的处理。
(三)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的,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将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
(四)故意损坏本人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考场配发材料的,将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
(五)抄袭他人答题信息或者协助他人抄袭答题信息;查看、偷听违规带入考场与考试有关的文字、视听资料的,将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六)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考场配发材料带出考场的,将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七)考生须妥善保管自己的试卷、答题卡(答题纸),防止他人抄袭。在阅卷过程中发现考生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将给予双方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录用程序终止。
(八)考试期间,不得在准考证正、反两面标记、涂改或书写文字,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抄录、拍摄、复制、传播试卷、答题卡(答题纸)内容,否则视情节依法依规处理。
其他违规违纪行为,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进出考点,须服从考点安排,分批错峰入场、离场,自觉保持一米以上间距。
(二)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如出现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工作人员,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三)各考点均禁止校外车辆入内,提倡自行赴考,社会车辆及送考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或在考点周围聚集。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开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望广大考生理性对待各类考试培训、考务网站和相关出版刊物等,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
八、兰州市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后续环节相关信息均在“兰州组工”微信公众号、甘肃党建兰州市平台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如有疑问,可直接向兰州市考录办咨询(咨询电话:0931-8153595,13309419240)。
请考生仔细阅读以上提示事项,认真做好有关准备工作,预祝考试顺利!
来源:兰州组工、市考录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