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兰州汽车购新补贴最新消息!
5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期间
在指定商家购买新车有补贴哦
一起看看补贴政策吧!
2025年5月1日0时至2025年6月30日24时期间,个人消费者在公告公示的汽车销售企业(名单见附件)购买乘用车新车(9座以下,含新能源车和燃油车),可享受兰州市汽车购新补贴。
本轮活动按照“总额控制、先到先得”的原则,具体以消费者在平台提交资料时间为准。
同一台新车不能与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和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叠加享受,每位个人消费者,2025年度仅限享受购新补贴1次。
本次补贴按购车发票金额(含税)实行梯度补贴,具体标准如下:
购车发票金额10万元以下的,补贴3000元;
购车发票金额10万元(含)—15万元的,补贴4000元;
购车发票金额15万元(含)—20万元的,补贴5000元;
购车发票金额20万元(含)以上的,补贴6000元。
符合补贴条件的对象,于2025年5月21日0时至2025年7月15日24时期间(平台正式运行时间最晚不超过5月21日),通过指定平台(见后续公告)一次性提交相关材料;若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补贴申领资格;申报材料不齐全、申报材料不清晰被退回的,请按照退回原因进行补正,逾期未提交补正信息也视为自动放弃补贴申领资格。
消费者申请补贴需提供以下资料:
1.个人身份信息(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4.专用签购单。
1.自申报对象提交申报材料之日起,由指定平台进行大数据比对初审,初审通过的由县区商务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线上审核。
2.审核工作于2025年7月31日前全部结束,由市商务局对符合补贴条件的申报对象在商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按程序发放补贴资金。
3.对不符合补贴条件的申报对象,由县区商务部门在线上审核时予以说明。
具体平台和补贴发放形式另行公告。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兰州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来源:兰州市商务局
https://swj.lanzhou.gov.cn/art/2025/4/30/art_4370_1493569.html
上面提到的汽车以旧换新政策
包括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和汽车置换更新补贴
咱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对个人消费者转让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并在我省购买乘用车新车的,给予一次性补贴支持。
对购买总价3.8万元(含)以上、纳入工信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5万元,购买总价5万元(含)以上的燃油乘用车补贴1万元。
个人消费者申请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在一个自然年内仅可享受一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同一辆新车只能选择申领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者置换更新补贴。
参加申请补贴的置换汽车所有人和新购置汽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个消费者,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所购置新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为了做好汽车置换更新跨年度政策衔接,对在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部分取得旧车《机动车登记证书》、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新车《机动车登记证书》等3类证明材料,并在2025年2月28日期间全部取得上述证明材料的消费者,纳入2025年汽车置换更新政策支持范围。
车辆转让人提供银行卡号(Ⅰ类卡)、转让车辆《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所购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购买新车的签购单等,向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提交材料并申请补贴。
消费者首先须下载“甘快办”APP或进入“甘快办”微信、支付宝小程序,在线上完成实名认证(录入姓名、身份证号、验证码等信息)
补贴申请线上提交。消费者登陆“甘快办”系统后线上完成实名认证(录入个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选择“汽车置换更新”进入申请页面,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所需资料附件。
上传资料。转让后车辆所有权发生变更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所购新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
可以在“甘快办”查询销售名录
对个人消费者报废2012年6月30日(含当日,下同)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补贴。
对报废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
对报废符合上述条件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
在一个自然年内,每位个人消费者最多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参加申请补贴的报废汽车所有人和新购置汽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个消费者,且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其所购置新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个人身份信息(身份证照片正反面),银行卡(Ⅰ类卡)信息应填写所在行全称及行号,报废汽车的车辆识别代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新车的车辆识别代码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向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提交材料并申请补贴。
《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以下简称4类证明),应于2025年1月1日起取得,其中,《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应由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
为了做好汽车报废更新跨年度政策衔接,对在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仅部分取得4类证明,并在2025年2月28日前全部取得上述4类证明材料的个人消费者,纳入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政策支持范围,并计入2025年当年享受补贴次数。申请人相应报废的机动车和所购买的新车应符合《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392号)有关要求。
可通过支付宝、抖音、微信、云闪付平台搜索“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进入。(也可以从甘快办平台跳转)
来源:甘肃省商务厅
https://swt.gansu.gov.cn/swt/c108418/202501/174068006.shtml